根据《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方案》,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现结合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提交虚假体检报告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请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根据本人的身份(在职、学生、待业)由相应组织机构根据本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和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出具现实表现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
(一)在职人员的现实表现材料由应聘人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出具;
(二)应届毕业生的现实表现材料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所在学院(或教学部门)的党组织出具;
(三)待业人员(应届毕业生除外)的现实表现材料由应聘人员所在社区、居委会或乡(镇)党组织出具,或由本人人事档案托管的人才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出具。
四、现实表现材料及体检结果请于2020年9月24日前邮寄(邮寄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人事处210室,邮编:550025,联系电话:0851—83610231,联系人:邱老师,通过邮寄的材料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或直接送交贵州民族大学人事处(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人事处210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贵州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贵州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