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贵州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23〕5号)文件规定,学校拟报废处置一批国有资产,本次拟报废处置的国有资产共计2859台/件(套),处置资产原值总额为7377491.58元(大写:柒佰叁拾柒万柒仟肆佰玖拾壹元伍角捌分)。经组织校内专家对拟报废处置国有资产进行鉴定和评估,一致认为该批资产已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并已无维修价值,不能满足正常的教学、实验和办公需求,符合高校自主处置申报条件,经报请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对以上物资按规定作报废处理,现予以公示。
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21日17:00前与国资处联系,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851-88925347,校纪委举报电话:0851-83610130。
附:2025年自主处置明细表(共3个表见附件)
贵州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