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73号)、《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9]124号),省教育厅《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三个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128号)、《关于高校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黔人社通【2019】200号),贵州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字【2016】80号)等文件精神,对2019年我校申报高教系列教授、副教授、讲师人员材料进行了政策性审查。现将政策性审查情况(见附件)在学校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共7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学院(部门)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需补充申报材料的申报人,请将补充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装入资料袋,并在封面注明姓名、学院(部门)、联系电话、拟申报专业及任职资格,于2019年12月2日前报送到教师工作部(处),逾期不再受理。
教师工作部(处)联系电话及地址:18884921908,贵阳市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132室,邮编550025。
贵州民族大学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