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新校区污水治理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9-05-31 18:04 作者: 

1.招标条件

1.1招标情况:本招标项目贵州民族大学新校区污水治理项目监理,招标人为贵州民族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参加贵州民族大学新校区污水治理项目监理的投标。

1.2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地点:贵州民族大学新校区内。

2.2招标范围:新校区污水治理项目施工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监理。

2.3监理费报价:监理费最高限价为2.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废标。

2.4监理周期: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和质量保修阶段。

2.5服务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投标人须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531日—5日(周末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2: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贵州民族大学老校区三号办公楼二楼231办公室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

5.投标资料的递交

5.1投标人需提交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不装入密封袋,现场提交招标人用于资格审查);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格式);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报价函(详见附件格式,内含服务周期及服务质量承诺);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价格。

注:以上资料第1项为投标人现场提供给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余装订成册并密封,谈判现场提交招标人进行评审,提交的谈判资料均为贰份。

5.2谈判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671500分,地点为贵州民族大学老校区三号办公楼二楼231办公室

6.谈判程序

6.1本项目采用 最低评标价法 进行评审。

6.2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投标人按上述5.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6.3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在首轮报价后,在全部满足招标人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评审小组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民族大学

地 址:贵阳市花溪区

联系人:赵丽

电 话:0851-83610366

 

20195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