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选聘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3 10:19 作者: 

为全面贯彻落实《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高等学校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实际,现就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选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聘要求

(一)思想政治过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踏实。

(三)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选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校内拟选聘170名2021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具体选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度科研助理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选聘性质及待遇

(一)岗位性质

本岗位为编外劳动合同制用工,聘期为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二)薪酬待遇

1.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按规定由学校和个人分别缴纳)。

(三)生活保障

1.提供学校公寓楼住宿;

2.免费提供工作日午餐。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2021年7月30日

报名地点:各用人部门自行安排。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选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二);

(2)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本省应聘者提供绿色健康码、14日以内的绿色行程码和《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3),外省或14天内到过省外的应聘者还需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聘一个岗位。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各用人部门(制定具体面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报名截止日后一周之内由各用人部门对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并通知入围人员面试;

2.面试方式:由各用人部门自行安排;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录用环节。

(三)公示选聘结果

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校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汇总,在贵州民族大学官网(www.gzmu.edu.cn)发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接受校内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四)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部门报到并签署劳动合同,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绿色健康码、14日以内的绿色行程码和《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3),外省或14天内到过省外的还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若疫情防控要求发生变化,具体根据签订合同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3.各用人部门具体安排岗位和工作。

五、有关说明

(一)校内选聘工作人员工作在校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校内选聘工作,加强对校内选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选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3610231 监督电话:0851-83610130

六、未定事宜

本方案由贵州民族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科研助理岗位分配表》

2.《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选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

3.《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


贵州民族大学人事处     

2021年7月22日